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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装饰店开业流程图,家居装饰店开业流程图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居装饰店开业流程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家居装饰店开业流程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流程?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者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家居装饰店开业流程图,家居装饰店开业流程图片

(一)告知承诺制流程

1、申请人到消防受理窗口领取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及《基本信息登记表》(式样一),采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如实填写或打印,不得涂改。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对照自查。

2、申请人向场所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许可条件的郑重承诺,并提交相关材料。

3、消防救援机构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依法不予受理的,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消防开业检查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复工、复产等情况下,由消防机构对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等方面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达到消防开业标准。以下是消防开业检查的流程:

1. 提交申请:业主或企业需向当地消防机构递交消防开业申请,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2. 安排检查:接到申请后,消防机构安排特定人员对场所进行检查,审核并认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等有关消防设施安装和配置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检查现场:消防机构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场地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包括室内、室外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无阻碍、正常有效,是否存在明火、火种和易燃易爆品。

4. 提出意见: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消防机构会提出整改意见,业主或企业需要检查和整改,重新递交申请。

(1)受理:①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资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③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核:1工作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对初审情况进行审核;

(3)决定:作出决定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有两种,分别是网上办理和线下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分厅(网址:http://wssp.czxzfw.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3.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各市和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邮递或领取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市和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或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居装饰店开业流程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居装饰店开业流程图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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