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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家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装饰装修合同的纠纷管辖权应该如何确定?

法海一粟认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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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建筑法(2011修正)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修正)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6次审判委员会)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这说明,装饰装修合同依法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畴。

2、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的管辖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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